2009年7月17日星期五

zt美国如何处理原住民问题

文:尼伯龙根・蜗藤

人们常说美国是个民族的大熔炉。这点确实不错,要论世界人种和民族最多的国家,恐怕美国认了第二,没人敢认第一。美国的纽约市更被称为世界人种展览馆。一个国家的种族民族多了,多少都会有些问题。比如历史上,黑人一直受歧视。不过时移世易,自从美国人权运动以来,总体而言,摆在明处的对黑人的种族歧视基本消失。2008年美国总统竞选中,奥巴马当选成为第一个黑人总统,实现了零的突破,黑人的地位处于前所未有的上升趋势。现今,如果从民族多样性和民族矛盾的比例来看,美国无疑是最低的国家之一。

美国民族问题上的稳定,一般会归功于美国的熔炉式的政策。所谓熔炉式的政策就是指美国的民族以杂居为主,尽管每个地方都多少有些民族的社群,但是在城市这个大尺度来看,基本上没有单一组成的少数民族。民族的杂居使得民族之间的隔阂减到最少。


美国这种熔炉式的民族政策能够得以实现,自有其先天性的原因。美国绝大部分人都是移民过来,即便是黑人祖先,也是被贩卖过来。他们都不是这片领土上的原居民,在来到美国之后,也自然地向各方扩散。所以这种熔炉式的民族聚居形态与其说是政策使然,还不如说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发展过程。


在美国本土上,唯一的例外就是印第安人。在白人到来之前,他们是美国土地上的唯一种族,他们有自己的自然聚居形态,因此美国政府对待印第安人的政策也和其他民族有所区别。


从历史上来看,殖民地时期和建国早期政府一向把印第安人领地视为外国,印第安人事务属于战争部(相当于现在的国防部)管理。美国政府和印第安人的关系时战时和,土地被视为战利品,胜者为王。


从杰斐逊时代开始,美国政府采取了另一种策略,就是一边归化印第安人,帮助他们从游牧转向农耕,一边以向印第安人赎买土地的方式把印第安人从原居住地迁往较为贫瘠的中西部。对比起强占和驱赶,赎买当然是较为文明的方式,但是根据各个总统的政策不同,具体如何赎买也有很大区别。比如杰斐逊总统是真心推行赎买方式的,价格高,也不硬性执行。但是30年后的杰克逊总统就没有这么有耐心,所谓的赎买的价格之低基本和强占无异。1830年通过的印第安移除法(Indian
Removal Act)的通过,把5个已经农耕化的印第安部落通通强行移到中西部,酿成了印第安人的大灾难。在19世纪50年代之后,美国通过立法建立印第安保留地。建立保留地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限制印第安人的活动范围,以保证美国人对西部土地的需求。


南北战争之后,美国政府开始了对印第安人的新思维。为了减少美国人与印第安人的冲突,格兰特总统提出把印第安人美国化的构思。他的想法是把印第安人从保留地或者原居地移出,分散送往全国各处,在新的地方分配给他们土地以保证他们的生计,让他们接受美国式的教育,最终使他们彻底融入美国社会。不管最后的效果如何,可以肯定的是,格兰特是一个怀有良好愿望的总统。在他看来,他推行的这套方案实在是一举两得,一来可以使双方冲突减少,有利于民族和谐;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印第安人过上现代化的生活,加入美国的民族大家庭。两相考虑之下,印第安人获益甚至更大。


可是事与愿违,这个政策在总统看来是一片良好的前景,实际却掀起了美国史上最血腥的几场印第安战争,包括最有名的苏族战争(Sioux
War)。最后,格兰特的政策被迫草草收场。格兰特一片好心换得如此结果当然是有很多原因的,包括在格兰特时代的腐败和贪官当道,使得很多初衷良好的政策到了实际执行当中就大打折扣等等。但是我觉得最重要的是,格兰特作为美国总统是以白人为中心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来考虑如何解决民族冲突问题的。


我2006年曾经到过南达科他州的著名景点总统山(Mount Rushmore National
Memorial),也就是把整个小山头凿刻成为华盛顿、杰斐逊、林肯和西奥多・罗斯福四个总统头像的那个景点。与之相比,给我印象更深的反而是和总统山对望的令一座更为雄壮的大山头。当时整个山头仍在漫长的施工当中,工匠们利用大型机械工具要将整个山头变成印第安苏族民族英雄野马(Crazy
horse)骑在骏马上飞奔的巨型雕像。整个雕像如果完成的话,将高达172米,野马将以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俯视四位美国总统。这个工程已经进行了60
年,主持者家族以一种愚公移山的方式,发誓通过一代一代的努力去完成这项旷世工程。印第安人希望以这种特别的方式来特别纪念这位在苏族战争中去世的民族英雄。尽管这项工程因为资金种种原因,仍旧前路漫漫,至今展现在世人面前的还只是野马他俊悍的面容,但每当读到这段历史,脑海中就会浮现出"野马山",令我心中唏嘘不已。


格兰特之后,美国政府经过一轮反复,还是希望继续推动印第安美国化,以期一劳永逸地解决印第安人的问题。印第安人的土地一向是实行公有制,有人认为这是制约他们美国化的最重要障碍。于是在1887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达维斯法案(Dawes
Act),其中规定部落的土地不再归部落所有,而是分配到每个印第安人手中。伴随着达维斯法案,美国再次掀起印第安的归化潮,在保留地内外都有专门的印第安学校,对孩子进行西方式的教育。在学校内,用英语教学,不许学生在校内用本族的语言,基督教是学校内的唯一宗教。用现在的眼光看来,这是一种民族文化灭绝式的政策,但在当时却被主流社会视为一大德政,是为了挽救这个快给社会淘汰的民族。在几十年的努力后,美国国会在1924年通过法令,给予印第安人人美国公民权。

大力推行美国化运动成果如何?20年代末的报告指出,尽管和以前相比,印第安人较为融入美国社会,但是他们一直处于美国社会的最底层,生存状况并没有比之前更好。相反,土地个人化的后果是约三分之二的印第安土地流入了白人之手,印第安人失去了依赖传统方式生活的能力,印第安文明大面积消失。报告建议,在学校废除单一文化教育,重新让印第安人接触自己的传统文化。

对于美国化运动,历史学界有不同的解读。有的当代历史学家认为,这是白人一场处心积虑系统地夺取印第安人土地和摧毁印第安文化的阴谋。这在我看来未免过于阴谋论。土地私有化和保护私有财产本来就是美国立国之本中极为重要的一条,在美国领土范围内推而行之可谓势在必行。而土地私有化后出现的所有权转移乃是正常的经济活动,财产上处于劣势的印第安人土地的减少实属必然,而且那些土地多属贫瘠之地,似乎也不值得行使如此阴谋。但是,土地所有制从公有转为私有,客观上必然导致原本捆绑在土地公有制上的相对稳定的族群大利益,被拆分成为足以使族群四分五裂、但同时可以令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私人小利益。从这种意义上说,土地所有制从公有到私有的转变是令印第安部落权力结构和族群凝聚基础分崩离析的最根本原因。至于印第安文化的消失则更显而易见是美国化运动的必然结果,但是这也是这个运动的初衷。从美国白人思维出发,要让印第安人彻底融入美国社会,必然会导致本土文化的衰亡,两者不能兼得,也大可不必兼得。但是,如果从印第安人的思维出发,这场运动无论是从初衷到结果,恐怕结论就要完全改写了。

无论如何,在30年代,美国的政策出现了根本性的转折。在一群关心印第安本土文化的社会活动家的推动下,国会在1934年通过了印第安重新组织法(Indian
Reorganization Act),而其中的领头人科利尔(John
Collier)也被任命为印第安人事务主管。在他的主政期间,各个印第安部落又重新组织了自己的自治政府。联邦政府给予大量拨款用于教育和公共医疗。印第安保留地内重新出现了生机。

与美国化运动一样,重新组织法也是充满争议。尽管印第安部落的土地得到显著增加,印第安人和其他种族的冲突也有所减少。但是它还是招来很多批评,认为重新组织法导致了民族融合这个大目标的倒退,而在20世纪的美国领土上,居然还有根据"古老"的方式去统治的地方,根本就是与发展潮流逆行。部分融入了西方主流社会的印第安人也批评这种做法阻止了印第安人进步的步伐。

在种种争议声中,印第安政策再次出现反复,也就是在40年代后期开始的印第安终止政策(Indian Termination
Policy)。所谓终止政策,就是要取消印第安事务管理局,解散印第安人的部落结构,取消印第安人保留地,终止印第安人的税收和法律特权。总之,就是要做到美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再有少数民族的优惠政策。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政策不仅得到白人的支持,得到美国化的印第安人的支持,甚至也得到不少印第安部落首领的支持。支持者甚至把终止政策与林肯的废奴宣言相提并论,因为这样才使印第安人从此有了真正的平等权利。

乍眼看来,终止政策在目的上是正面的(真正的民族融合),法理上是坚实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政治伦理上也是站得住脚的(不少印第安部落首领支持)。在20世纪中,美国已经足够强大和自信,不用担心任何的印第安人的威胁了。如果说19世纪后期的美国化运动还可能有那么一点阴谋的话,那么70年后的终止政策应该是出于一番真心。

可是,这个政策很快就带来连串恶果。按照规划,保留地从部落式的公有制转变成为股份制的企业,每个印第安人可以通过企业的投资盈利获得收入。但是在取消了联邦政府优惠之下,这些印第安人企业立即面临外界的激烈竞争,在短暂繁荣之后,纷纷面临破产的困境。印第安人大批赤贫化,生活质量大规模倒退,更不用说文化的迅速消亡。

于是在短短十几年后,终止政策就喊停。在肯尼迪、约翰逊和尼克松等总统的主持下,美国的印第安政策再次出现重大转变。印第安人重新赋予在保留地内自治的权力,自治政府重新组织起来,自治区可以有自己的法律,联邦对印第安人保留地给予财政上的支持,文化多元化受到鼓励。最终,印第安的政策基本重新回到了30年代的理念。

现今,美国政府对印第安人的政策变为部落自决政策。联邦不再强行推广终止保留地的计划,但是如果某个保留地申请取消该保留地,美国政府也欢迎。对于决定维持保留地制度的地区,政府除了在医疗、义务教育和儿童福利等几个关键福利问题上外,原则上不干预保留地内部的管理。在我看来,目前的这个制度,取得了各方面的平衡,不失为历史上的最佳状态。


美国的印第安政策给了我们什么启示呢?在我看来,首先是要避免以主流社会为中心的一元化的思考方式。在主流社群看来,无疑自己生活方式是最好的,但是并不代表其他少数族群也这样认为。即便一些我们现代人觉得非常理所当然的东西,比如英语、现代社会的法治等等,其他少数族群却不一定乐于接受。金庸在《白马啸西风》以高昌人拒绝唐朝文化为例子,也说过"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偏偏不喜欢"。

其次,不要理所当然地认为熔炉式的民族政策就一定是最佳的。对于原住民式的少数民族,基于自愿的适当隔离,划出保留地让他们实践自己的制度和法律,让他们按自己选择的生活方式生活和发展,也可能是更佳的选择。民族融合一体当然很好,文化多元化也不坏。

第三,一个民族的进步,归根到底是靠自己的内在的动力,一个民族的命运,最后还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外人可以通过柔性的方法影响,但是绝不应该替别人做出决定。即便要推行民族融合的终极目标,也绝对不能操之过急。如果少数民族自愿走出自己的社群,融入主流社会,当然应该欢迎。但却绝对不能使用强制的方法,美国化运动的惨痛失败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庄子有言,"使物自喜"乃明君治国之道。在我看来,"使物自喜"放在民族政策上,既应是最良好的初衷,亦会是最智慧的途径。"良好"取决于如何定义"自喜","智慧"取决于如何拿捏"使"的巧劲和力道。顺势而发,可游走于无有之境;逆态强扭,只会两败俱伤、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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