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7日星期一

高管限薪限不出公平与效率

via 牛博山寨头条 by 信力建 on 4/26/09

美国总统奥巴马于2月4日与新任财政部长盖特纳一起宣布对华尔街的限薪令,今后凡是获得政府救助的金融企业,高管最高年薪不得超过50万美元,折合350万人民币。中国财政部随即"与国际接轨",于2月10日下发《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将上限定在年薪280万人民币。

媒体上多数意见认为年薪上限280万人民币定得太高,比目前绝大多数高管年薪要高,有鼓励涨薪之嫌。我认为国企高管拿年薪就不对,高管经营失误应该得到的待遇不是减薪而是解雇。国企高管却没有下岗之忧,只有奖励没有惩罚的激励是不完善的。07年,马明哲的年薪是6000多万,平安的解释是,马对平安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去年,平安因投资富通亏损累累,马自称零薪酬。平安股权结构复杂,多数股东不炒他鱿鱼,别人不好说,但是国有控股企业高管的收入,只要是中国人就可以提异议。

同样都是在为国民服务,国有控股企业的高管待遇应该向公务员看齐。美国政府仅仅是借款资助华尔街企业,资助是需要偿还的,美国政府就据此要求接受援助的企业接受限薪,虽说不是以公务员工资要求企业高管,但是很可能是以公务员薪酬为参照的。美国总统年薪为40万美元,受助金融企业高管年薪上限仅比总统年薪高四分之一。中国国家主席年薪大约4万人民币,征求意见稿中的国企高管年薪上限是它的70倍。所以中国轨于美国轨的距离不是280比350,而是70比1.25。可见与国际接轨的道路还有多漫长。

华尔街企业是私营企业,中国的金融企业是国有企业,中国政府的救助是无偿划拨给金融企业,这个差距更大了。因此,中国金融国企高管的年薪比华尔街高管更有理由向公务员看齐。进有企业年薪,退有公务员待遇,这才是整个事件中的最大不公平。

如果纯粹从效率的角度,不妨禁止政府官员进入国企高管岗位,将国企高管全部聘任职业经理人担任,待遇不限,随行就市。企业效益好的的时候高管领高薪,企业效益差的时候解聘高管,根本用不着费神去制订繁复的管理细则。如此一来公众也不会有太大意见,公众没有异议就是公平,于是公平效率都兼顾到了。

可资参考的是美国政府限薪令,不仅金融界一片反对声音,而且并未受到一边倒的公众支持。相反,财政部长盖特勒差点因此而下课了,还好奥巴马不惜牺牲总统支持率来力挺他度过难关。想想也对,不是华尔街企业要求美国政府救助,而是美国政府有求于华尔街企业振兴经济。美国政府救助不是免费的午餐,迟早是要还的。只要没有破产,华尔街企业紧巴一点还是能够把萧条期熬过去的。如今为了临时的救助,限薪赶跑一班高级经理人,那企业就永远复苏无望。

淮南为橘,淮北为枳。美国的限薪令,搬到中国来就失去了本来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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